房产证“加名潮”会不会来?
2011年9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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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合肥夫妻房产证加名免契税
房产证“加名潮”会不会来?

记者 沈娟娟 张健
 

昨日,记者从该市房产和财政部门获悉,9月1日开始,合肥正式执行“夫妻房产证加名免契税”的新规。“加名潮”会否接踵而来?之前缴纳的契税能不能退回?新规执行后该如何办理加名登记?……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昨日走访多个相关部门,为读者解读新规带来的影响。

一问:夫妻房产证加名免契税何时执行?

省财政厅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夫妻房产证加名免征契税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虽然文件上的签发日期是8月31日,但具体何时印发还得等正式收到文件时才能知道,“很多情况下,印发跟签发日期是同一天,或者推迟几天。”

“预计一个星期左右,财政部文件可能会到我省。”上述负责人透露。

昨日,合肥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主任助理周勇明确表示,合肥市已经从2011年9月1日开始执行。

二问:之前缴过契税是否能退?

虽然财政部已经明确对夫妻房产证加名免征契税,但业内人士却对实施的细则显得有些模糊,比如在9月1日之前缴纳契税的市民,是否可以拿回这部分税款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一位不愿意具名的税务专家表示,多征的税款应当予以退还。

而周勇也明确告诉记者,已缴纳契税的纳税人可以到征税部门办理契税退还业务。

三问:离婚“除名”可征税?

合肥市房产局庐阳房屋办证交易中心契税征收窗口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夫妻双方办理新的房产证或者刚刚将房产证拿到手,要求加配偶名字,是不需要缴税的。

据其介绍,如果夫妻离婚,婚姻关系不在存续期间,房产证“除名”涉及财产转让,实质上就涉及所有权的变化,一旦发生经济行为,就要征收契税了。

四问:现在如何办理夫妻房产证加名?

据庐阳区房屋办证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办理夫妻房产证加名夫妻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房产证,前来办理加名登记。收费方面,办理加名需要50元的登记费,加发一本房产证还有10元的工本费。最后,两张房产证上各有一张印花税票,5元/本,共70元。“前提是,相关房产的银行按揭已经还完。”工作人员表示。

五问:房产证加名潮 会否出现?

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首席分析师张月认为,新契税的解释无疑将使得“加名潮”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失去契税这一顾虑,夫妻加名的动力更足。

不过,合肥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预测,“加名潮”难现合肥,这主要跟房产部门“登记宽、处分严”的制度有关,“房产证办理的时候,登记哪一方的姓名,由申请人商量决定。但是,一旦涉及房产的处分,不管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夫妻双方都需要到场办理。因此,实际上夫妻一方无法私自对房产进行处理。”

周勇也向记者证实,免契税政策实施后,还未出现加名登记明显增多的情况。

庐阳区办证中心私房登记窗口的工作人员介绍,当天前来咨询加名事宜的市民并不是很多,基本和前几天一样。他估计,随着免契税消息的传播,前来咨询、办理的人会越来越多。这边不“热闹”,蜀山区房屋办证中心那边就更“冷清”了,截至昨天中午,该中心没有人前来办理加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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