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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8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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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肇事不赔偿,法律来帮忙

去年6月8日下午,货车司机张师傅驾驶一辆重型货车,在振兴大道一家公司内倒车时,不慎将对方厂房撞坏,所幸的是并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评估,财产损失总值为37500元。交警部门认定,驾驶员张师傅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受损公司讨要赔偿款未果,故将张师傅、其挂靠公司、车主赵某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合肥市瑶海区法院,一审判决张师傅、挂靠公司赔偿厂房损失37300元,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承担80%的赔偿责任。

段贤尧 实习生 陈静 记者 刘欢

“小鬼”当家,险些引爆炸

昨天,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与科学大道交口处发生危险一幕。高新区城管局执法队员在巡查时发现路边有一处做爆米花的流动摊点,一个只有四五岁大的男孩在看摊,四周不见家人的踪影。小男孩两只小手不停地在拉风箱,火炉中火苗蹿得很高,再一看做爆米花的压力罐下端已被烧得通红,压力表的指针已指到红色危险区。

执法队员意识到随时可能会有爆炸的危险,立即将压力罐从火炉上移开,避免了险情的发生。随后,城管队员对男孩的家长进行了批评教育。    曹万雨 欧阳自恒 记者 杨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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