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合肥市公交司机醉驾案 昨日在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宣判,温某被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温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原合肥市公交车驾驶员温某,以为晚上喝酒后睡一觉就会醒酒。于次日凌晨按时驾驶公交车上班。途中,温某驾驶的公交车与一辆轿车两次发生刮擦,交警现场查出其属醉驾。经鉴定,温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4.418mg/100ml,属醉酒驾驶。案发后,温某与龚某某已达成赔偿协议,赔偿龚某某2400元。宣判后,温某服从判决,也劝告广大驾驶员,不要迷信“隔夜酒”无事,否则自食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