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受贿295万元,行贿人数达45人。日前,涡阳县城关镇原党委书记、县纪委副书记姜某因涉嫌受贿、贪污,已被检察院批捕。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从姜某第一笔受贿开始,其插手范围包括土地买卖、项目招投标、人事变动、纠纷调解、宅基地施工等十余项,行贿人数多达45人。
2006年至2009年,姜某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与妻子张某共同非法收受他人款物127.6万元,姜某非法收受他人款物150.13万元。2007年至2009年,姜某更是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妻子采取虚报、欺骗等手段,冒领、骗取公款6万元,姜某单独虚报公款12.19万元,并占为己有。
又讯(吕昊 记者 胡昊) 原安徽淮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顾桥北区矿井建设项目部经理、书记,淮南矿业集团谢桥矿党委书记亢延民受贿案,近日在来安县法院审结。亢延民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二十万元;对被告人亢延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亢延民自2004年2月至案发前任安徽省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顾桥北区矿井建设项目部经理、书记,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谢桥矿党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二十一起共计192万元、美金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亢延民归案后,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并退出全部赃款。
法院认为,亢延民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案发后亢延民主动交代了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其受贿的大部分犯罪事实,积极退出全部赃款,当庭自愿认罪,可酌定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