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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双喜临门”却迟迟拿不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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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双喜临门”却迟迟拿不到房
省消协联合发布商品房交易消费警示
记者 李皖婷
 

记者昨日从省消协获悉,近期消协受理了多起商品房投诉,其中既有开发商的责任,也有消费者的选择不慎原因造成。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购房前应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买房前:别被广告忽悠

胡女士相信了购房广告上的介绍,称小区“绿树成荫”、“如森林般静谧”,未多加考虑就支付了首付。然而交房后才发现,根本没有所谓的“绿树成荫”,小区里的树木只有一人高,想长成“森林”恐怕尚需时日。

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房前,需综合考察商品房的地理位置、住房环境。房子距离工作地远近、是否远离污染源、小区配套情况等。明确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差别,主要指标就是得房率,得房率越高实际使用面积就越大,相对公摊面积就越小。

同时,还应仔细查验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

买房时:合同细节需慎之又慎

去年春节前,大伟购买了一套精装修的期房,开发商对其承诺次年五一前一定能够交房。大伟原本打算房子一拿到手就结婚,所以把婚期也定在了今年五一,想要新婚、乔迁来个“双喜临门”。然而让他想不到的是,今年五一前,开发商突然通知他工程延期,无法按时交房。怒不可遏的大伟欲找开发商讨个说法,却发现购房合同上并未对交房日期作出书面承诺。

省消协提示,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房时,需仔细阅读《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文本,应十分注意以下几点合同细节:房屋面积、房屋售价、房屋设备、装饰标准、不可抗力、交付时间、合同违约赔偿、延期交付赔偿等。

买房后:质量必须有保证

刘先生前往消协投诉,称由于房屋出现外墙渗水,严重影响了其日常居住。但消协经过调查后发现,开发商将房屋交付刘先生使用时,没有为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为维权带来很大难度。

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房后,在房屋交付消费者使用时,须向开发商索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购买后发现房屋缩水、漏水等质量问题时,应要求开发商履行购房合同和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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