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里有一间特殊的审判庭——未成年人审判庭。在这里,“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孩子可以像对母亲倾诉一样,讲述自己的坎坷人生。
“这里就是‘妈妈法庭’,成立于今年2月底。”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妈妈法庭”法官陈华琳介绍说,所谓“妈妈法庭”,就是由合肥市中院根据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特征,精心挑选出有耐心、有爱心,善于做思想教育工作的两名女性法官,以及一名热心于未成年人工作的女性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也由女性担任。采取“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等手段,把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着眼点放在对他们的教育、感化、挽救上。“合肥市中院一审的未成年人案件,都将采用‘妈妈法庭’。”陈华琳说。
除了“妈妈法庭”,从2002年起,合肥市中院还与合肥团市委联合首创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开辟了我国未成年人维权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