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近日,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提起公诉,同时因其在羁押期间表现较差,向法院提出酌情从重处罚的建议。这是庐阳区首次将犯罪嫌疑人的羁押表现写进量刑建议。
2011年5月25日晚,李某某与吸毒人员在临泉路和煦园小区附近进行毒品交易时被民警抓获,并当场从其身上搜缴出用于出售的冰毒0.8克。李某某被依法批准逮捕后,在合肥市第二看守所羁押期间,悔罪态度不端正,在监室拉帮结伙,打架斗殴中拉偏架。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合肥市第二看守所和城郊区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科出具的书面评定表,认定李某某羁押期间表现较差,出具量刑建议书建议对其酌情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