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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三年内提拔使用,要征求审计机关意见
记者 祝亮
 

星报讯  日前,省委、省政府出台意见,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意见内容,审计机关将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数据库和分类管理制度,重点对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经济活动总量较大、掌握和使用财政资金较多的政府部门、大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本科院校等重点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审计重点范围内的主要领导干部一个任期内至少被审计一次。

据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将以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重点关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部门、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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