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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鼓励金融机构总部“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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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金融机构 安徽准备500万“红包”
我省鼓励金融机构总部“落户”

记者 王玮伟
 

星报讯 为支持地方金融体系建设,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日前,我省下发了关于发挥财政引导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意见。今后,在安徽设立金融分支机构可享受最高500万的补助,而本地金融机构到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也可享受一次性30万元的补助。同时,对新设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省和同级财政给予其实收货币资本的1%、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我省鼓励金融机构总部“落户”

记者获悉,对在我省设立总部性或者区域总部性金融机构的,省财政将结合其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注册资本超过10亿元的,补助500万元;注册资本5-10亿元的(不含5亿元),补助300万元;注册资本1-5亿元的,补助200万元。

同时,对于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亳州、阜阳、宿州等皖北3市新设市级以上分支机构的,省财政给予每个新设机构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新设农村金融机构可享百万奖励

为了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县域增设分支机构,对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新设的分支行,省财政按每个30万元予以补助。

同时,对于新设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省和同级财政给予其实收货币资本的1%、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另外,支持农村信用社改组改制,做大做强;对成功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的,省财政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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