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年轻貌美的小丽原本跟着男朋友谭某一起驾车旅行。旅行过程中男友却伙同他人一起流窜盗窃。3天时间,谭某等人流窜至黄山、合肥等地连续9次入室盗窃,共盗得9万余元财物。昨天上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3天辗转两地9次入室盗窃
据指控,今年11月初,黄某伙同伍某等人驾车自广西柳州市出发至安徽省黄山市与谭某等人汇合,预谋实施盗窃,并商定由谭某统一销赃。
11月12日晚,谭某、黄某等进入黄山市屯溪区江南新城棕榈苑小区实施盗窃。一晚上,几人“扫荡”4家,共盗取首饰、现金、香烟等近2万元财物。15日,几人又“转战”合肥,进入包河区碧湖云溪小区实施盗窃。这次他们先后进入5家,盗窃现金近2万元以及价值4万余元的首饰等财物。
浪漫之旅把女友“拉下水”
小丽作为谭某女友,明知是盗窃所得的赃款、赃物仍然予以保管。
现年32岁的小丽是三名被告中唯一的女性,也是谭某的女朋友。记者了解到,两人认识不过短短几个月。去年11月,谭某说是带女朋友小丽去黄山旅游。然而,这一次所谓的“浪漫之旅”竟然是一次蓄谋已久的犯罪行动,小丽更没有意识到自己也被卷入了犯罪的漩涡。
在庭审现场,小丽供述道:“他们所做的一切我都不知情,直到后来谭某把首饰和现金放在我包里时,我才开始怀疑是不是他们偷来的。”最后陈述时,小丽悔恨道:“我知道自己错了,愿意接受惩罚……”还没说完,已泣不成声。
被告有前科曾奸淫幼女
据了解,谭某曾因犯奸淫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因犯盗窃罪于2005年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对于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谭某却始终称自己并未参加盗窃:“我并没有参加盗窃,他们把东西偷出来给我,我只是负责销赃。”
公诉机关认为,检方的指控成立,谭某和黄某应当以盗窃罪论处,分别处以13年和10年的有期徒刑,判处小丽1年有期徒刑。但小丽的辩护律师提出异议,认为小丽是由于个人法律意识淡薄,其主观恶意小,且认错态度较好,对于她的量刑应当从轻。
本案并未作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