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员私配钥匙做盗贼
2011年5月底,郭某应聘成为一家个体户的学员,平日负责骑电动车送货。店面钥匙和车钥匙是挂在一起的,7月1日下午,郭某利用骑车送货之际,偷配了店面的卷闸门钥匙。
当晚11点,郭某用配好的钥匙打开了店门,从老板办公室抽屉拿走一叠百元大钞,共计5300元。第二天早上6点多,当店老板王先生发现被盗后,推测是郭某所为,便发短信相劝:“是我报警,还是你自己回来。”见郭某不回,王先生只好报警。归案后,郭某称,“老板对我不错,工资也按时发,想到他平时做生意需要零钱,所以没拿零钱。”近日,瑶海区检察院就郭某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
王诉 杨阳 实习生 陈静 记者 刘欢
盗窃女友万元现金 获刑三年罚一万
2011年2月6日,张某来到女友朱某的租房处居住。2月9日18时许,张某趁女友上厕所之际,将朱某放在床头柜上的挎包打开,将包内的银行卡盗出,取走现金6000元。之后,张某回到朱某住处,趁朱某不注意将卡放回原处。所得赃款被其挥霍。2月17日,张某再以同样方法,偷走女朋友朱某4900元,之后换掉手机卡,与朱某断绝联系。3月30日21时许,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合肥市庐阳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张迪 实习生 陈静 记者 刘欢
90后小伙深夜抢夺
550元换来拘役三个月
2011年6月9日凌晨3时许,1992年出生的高某,在合肥市庐阳区深圳花园后门巷口,趁周不备从其身后将其包夺走,随后逃到路旁巷内拐角处,将包内550元钱放入口袋,并将包丢弃于巷内拐角。正当他准备离开时,有车辆经过,就翻墙跳入旁边院内,将钱塞入鞋内,直至墙外没有声音后才从原路返回,他刚走出巷口,就被接到报警的民警抓获,并在其鞋内搜出被抢夺的现金550元。合肥市庐阳区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张迪 实习生 陈静 记者 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