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自杀后留下“送礼单”
教育“硕鼠”当面育人背后搞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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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自杀后留下“送礼单”
多个职能部门在列,当地纪委决定将展开调查
礼单中的详细内容
余毅拿着法院传票准备应诉
 

据《重庆商报》

重庆云阳县包工头“小鱼儿”余云7月7日晚绑石投江事件再掀波澜。8月9日,“小鱼儿”之弟余毅向媒体提供了一份“送礼单”。礼单上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吃喝送礼等记录。多名证人证实,余云留下的礼单真实性毋庸置疑。目前,云阳县纪委已决定将展开调查。

记事本上记满吃喝送礼账

7月15日,记者在当地调查时,余毅曾说,“小鱼儿”留下一份“送礼单”,但一时还不敢公开。8月9日,记者再赴当地调查,当天下午在云阳县法院门口遇上余毅,他正拿着几份法院传票去应诉。余毅说,哥哥余云死后,多名债主已起诉,他正忙着陪嫂嫂黄小琴(余云之妻)去应诉。

当天,余毅在证人李育刚陪同下打开余云生前的办公室,然后向记者公开了一本原始记事本,上面清楚地记载着云阳县锦苑住宅楼工程的“送礼单”。在这个陈旧的记事本扉页上,写明“云阳县锦苑住宅楼记事”,时间从2007年12月起,一直记到2008年3月工地停工,吃喝送礼账一目了然。账单后面,还有其他记事内容,看上去“送礼单”内容不像事后由他人填写。礼单以日记体记录,每天的工程进展、哪些职能部门前来检查、买烟吃饭娱乐送红包等,所有开支都写得清清楚楚。

余毅说,哥哥死得很突然,到底是为高利贷所迫?还是另有原因?他希望通过曝光“送礼单”,请警方帮忙查出真相。余毅透露,他手上还有一份更猛的礼单,暂时存放在外地,将选择合适时机公开。

股东称原始“送礼单”属实

“送礼单”是不是余云生前所写?内容是否真实?记者向一名证人李育刚求证。他说,自己也是锦苑住宅楼项目的股东,当年投入了13万元。李育刚透露,2007年底,余云花70多万元从17户云安居民手中买来占地建房指标后,邀约了他和当地人朱军、陈帮友等4人,合伙开发锦苑住宅楼。

“送礼单”到底是否真实?李育刚说,绝对真实,当年按照几名股东约定,由余云负责管理账目,每天的请客送礼开销,都要求当天做详细记录,便于日后结算。

另一名股东朱军昨天也告诉记者,自己在该项目中投入了30万元,平时请客送礼都是由余云操办,原始记录应该是真实的。朱军感叹,建筑领域有“潜规则”,吃吃喝喝,请客送礼那是常事。

礼单中,多次提到请城建监察大队吃喝。礼单写明:“2008年1月7日,城建大队组织球队赞助3000元。”这是否属实?云阳县城乡建设监察大队大队长牟方安说,经过调查,当年单位内部组织球队训练,请包工头“小鱼儿”赞助3000元一事属实,因为当时城建监察大队一名队员与余云是同学,给余云说后,余云自己愿意向球队赞助3000元。

昨天,记者还分别向礼单涉及的另外一些单位求证,对方均对余云请吃请喝事宜避而不谈。

礼单显示送2.8万“关系费”

记者还看到,“送礼单”上有3处记载,高某分3次领走现金共28000元。知情者透露,这28000元就是余云跑工程手续用的“关系费”。

高某到底何许人?股东李育刚说,锦苑住宅楼开工之初,余云便委托一名姓高的中间人去帮忙打点关系,由高某负责办理各种手续,一旦手续办下来,就承诺支付对方80万元辛苦费。李育刚说,高某在当地官场颇有人脉,他分3次领走的28000元就是去活动关系的开销。不过,由于手续没办下来,承诺的80万辛苦费也一直没支付。

股东朱军也说,虽然高某先后拿走几万元“关系费”,但至今还是没能把手续办下来,导致项目停工,几名股东损失惨重。

记者辗转联系上高某。他承认,自己与余云是好朋友,在锦苑住宅楼项目中帮忙跑了很多路。关于80万元辛苦费一事,他认为,当初余云没钱启动锦苑住宅楼项目,向他借了80万元,不过没打借条。对于“送礼单”上他3次领走28000元“关系费”一事,高某极力否认,称自己没领那笔钱。

昨天,余毅告诉记者,他将向云阳县纪委提交“送礼单”。对此,云阳县纪委有关人士表示,一旦接到实名投诉,案件受理后将启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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