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可惜肥东县民族乡牌坊村的李氏兄弟不明白这个道理。老兄弟3人仅仅因为几颗大蒜发生打斗。老大、老四竟合力将老二砍死。记者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这起“手足相残”的命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对67岁的老大李光法判无期徒刑,54岁的老四李光华有期徒刑15年的一审判决。
2010年9月12日上午,李光华与李光勤因琐事在李光华家院内发生争吵、厮打。李光法赶至后从背后抱住李光勤,因遭到李光勤的殴打,李光法遂用瓶子砸李光勤头部,之后又持一把菜刀朝李光勤胳膊、头部等部位连砍数刀。期间,李光华一直抓着李光勤厮打,任由李光法砍击李光勤,直至李光勤被砍倒在地后方才松手。后李光法又用刀砍李光勤脖子,并用刀柄击打李光勤头部数下,致李光勤死亡。经法医鉴定,李光勤系锐器砍切头颈、右前臂处及钝器打击头部致失血性休克合并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一审法院遂判处李光法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李光华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判决作案工具菜刀一把予以没收。宣判后,李光华上诉,请求二审法院对其减轻处罚。
二审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