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出来,对家庭暴力说不!
2011年8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站出来,对家庭暴力说不!
家庭暴力多样化 申请“保护令”者寥寥无几
实习生 魏娟 记者 赵莉 刘欢
 

昨日,记者从省妇联权益部信访中心了解到,在所有的来信、来电、来访的咨询案例中,有关家庭暴力的咨询案例占到30%左右,并且家暴类型也是各有不同,甚至一些高知分子也会采取家暴的方式处理家庭矛盾。但同时,记者从合肥市八个基层法院了解到,自去年11月份试点“人身保护令”以来,累计只受理了5例相关案件。

现状

遭家暴的多,申请保护令的少

家庭暴力不但破坏家庭关系和谐,而且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据有关资料显示,在我国,2.7亿个家庭中,30%存在家庭暴力,每年约40万个解体的家庭中,1/4是因家庭暴力。昨日,记者从省妇联权益部信访中心了解到,在所有的来信、来电、来访的咨询案例中,有关家庭暴力的咨询案例占到30%左右,几乎每周都有家暴受害者前去咨询。而且家暴类型也呈多样化,其中,肢体暴力居多,还有精神暴力、性暴力等,在咨询者中也是各个年龄层均有,有未成年人遭遇家暴、年轻夫妻间实施家暴,甚至有一些高知分子、再婚老人也会采取家暴的方式处理家庭矛盾,一个个令人触目惊心的家暴个案不得不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谐幸福的婚姻家庭生活因为家暴而让人心生寒意。

与此同时,记者从合肥市八个基层法院了解到,去年11月开始,合肥市基层法院试点“人身保护令”以来,涉及“人身保护令”的案件很少,大约仅有5例此类案件,个别法院甚至还没有接到这方面的咨询和申请。其中去年12月9日,合肥市庐阳区法院作为试点法院,发出合肥市第一例人身保护裁定(即人身保护令),并向被申请人送达。之后,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发出2例人身保护令,第二例中申请人后来撤销了人身保护令申请。今年6月,合肥市肥西县法院发出该院首张人身保护令。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合肥市长丰县法院和合肥市高新区法院,自试点以来,并没有接到人身保护令的申请,个别法院更是坦言,“不仅申请,连前来咨询的人都没有。”

探因

家丑不外扬,还是意识不强?

试点近一年,遭遇家庭暴力的人如此之多,为什么法院收到的人身保护令的申请仅有5例?

去年12月9日,合肥市庐阳区法院发出首张人身保护令,并在媒体上广泛宣传相关情况。该法院承办此类案件的刘晓莉法官表示,可能有多种原因导致申请者少的现状。“可能市区老百姓素质比较高,家庭暴力少,这也是我们最希望的原因。”但她分析,“意识”和“证据”也是原因所在。不少老百姓,受传统理念的影响,对于家庭暴力意识淡薄,想不到去法院申请;另一方面,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需要充足的证据支持,许多离婚家庭一方当事人,在诉讼期间提出对方有家暴行为,却无法提供证据,从而无法获得人身保护令。“俗话说,家丑不外扬,不少夫妻离婚时,不愿意公开这方面内容。”

那么对于“人身保护令”,市民又了解多少呢?走访中,不少市民表示,还不甚了解。“人身保护令是干什么的?以前好像在哪里看到过,但是它具体是什么内容我确实不知道。”8月10日下午,记者采访时,合肥人孙先生说。张小姐是省城一家外地房产报社的编辑,在合肥工作两年多了,对于合肥市试点“人身保护令”的情况,她确实一概不知,“以前没有听过这方面的内容,我也不知道它有什么作用。”

孙先生和张小姐都没有结婚,而已婚的何先生和殷女士,在合肥工作生活多年,对合肥试点“人身保护令”的情况没有了解,对“人身保护令”实施的不少细节更是茫然,他们向记者发出一连串的疑问: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什么人可以申请?向谁申请……

典型案例

肢体家暴型: 丈夫一刀差点砍掉妻子的手

“通过肢体家暴方式处理夫妻间的矛盾,这种方式在家暴咨询者中居多,通常情况还比较严重。”省妇联信访中心相关人员介绍说,这种家暴方式不仅破坏家庭和谐,还容易造成一些不必要的伤害。

家住双岗附近的王女士和老公结婚十多年了,孩子也都上小学了。丈夫平时喜欢喝酒,只要喝完酒就喜欢发酒疯,回到家里还乱砸东西,王女士对于丈夫的这一行为非常反感,但是也不敢多说几句,就这样一直忍耐了多年。

有一天,两人因为生意上的事发生了矛盾,争执起来,后来丈夫竟然一怒之下拿起砍肉的刀向妻子王女士砍去,此时王女士挥手阻挡,以为丈夫不会真砍过来,恰恰因为没能躲闪及时,砍肉刀一下砍向了王女士的手腕,瞬时血流不止,幸好有个阻力,不然手和胳膊可能就要分离了。

典型案例

精神家暴型: 夫妻长达一年多彼此“不搭腔”

张丽和王强是经人介绍认识的,恋爱两年后,两人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很快便有了孩子,一家三口倒也其乐融融。可由于丈夫王强事业处于上升期,工作变得越来越忙,对家庭开始疏于管理,不再那么顾家,每天也回来得很晚,这引起了妻子不满,开始埋怨王强心里没有装着家,夫妻二人起了争执,开始小吵小闹。

开始的时候,争吵之后两人就会冷战一个星期,谁也不理谁。到了后来,两人争吵之后会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说话。在一次关于孩子问题的争吵之后,两人开始彻底地变成了“陌生人”,同床共枕,却同床异梦,彼此像陌生人一般在一起生活,过着貌合神离的日子,至今已有一年多的时间。

典型案例

高知家暴型: 博士丈夫朝硕士妻子“动手”

赵刚和钱蓉是一对高知夫妻。丈夫赵刚博士毕业,妻子钱蓉也是硕士生,两人都在某国企工作,前途一片光明,他们还有一个可爱的孩子,一家三口走在哪儿都是人们羡慕的对象。

可人心总是不满足于现状的。妻子钱蓉一直对自己的学历不满,觉得自己应该进一步学习,考个博士,以便将来可以谋得一份更好的工作。可丈夫赵刚不同意钱蓉再去考博,觉得家里需要人打理,而且孩子还小,也需要人照顾,钱蓉如果读书去了,家里就没人管了。两人达不成统一意见,于是爆发了结婚以来的第一次争吵。

争吵之后,钱蓉并没有放弃考博的打算,于是瞒着赵刚考取了博士,在周末时偷偷地去学校学习。不巧的是,赵刚的一个同事也在那里读书,正好遇到了钱蓉,不知情的同事便把他遇到钱蓉在读博的事告诉了赵刚。得到这个消息的赵刚火冒三丈,与钱蓉大吵大闹,甚至动手打了钱蓉。现在,两人已经离婚了,但两人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还在争执。

典型案例

高龄家暴型:再婚老人也会动手打人

都说,最美不过夕阳红,两位历经沧桑的老人手牵手走过余生将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可事实上并非如此,“老年夫妻之间也会出现家暴现象,尤其是再婚老人。”工作人员解释说,当然这类咨询案例并不算多,但确实存在。

上个星期,一位老人张大爷前来咨询,说他和老伴是再婚夫妻,结婚时子女就不太赞成,结婚后老伴的子女对他也很冷淡,私底下还教自己的老伴如何多得财产,对此他心里一直耿耿于怀。但是,张大爷想着都是一家人了,就把自己的怨气告诉了老伴,没想到老伴对此是大吵大闹,说我对她的孩子不信任之类的话,还长达一个月“冷战”,张大爷觉得十分心寒。

星报提醒

遭遇家暴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省妇联维权中心相关人员建议,遭遇家暴后应及时报警,警方出警后可保留家暴证据,以便日后提取;此外还应当及时地向当地街道、居委会发出求助信号,并要求调解解决;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遭遇家暴还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据介绍,2010年11月份,全省在11个基层法院试点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保护令试点后,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受理当事人一方提出的人身保护申请,法院一旦下达人身保护令,被申请的一方将不得在另一方住所、单位及经常出入的200米范围内活动。违反人身保护令,由公安机关作出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并在离婚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