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州市城管委拟立法规定男女厕位比例不低于1:1.5,并提出公厕内冲水设施采用感应式装置,以解决公厕节水问题,并规划在未来3年新建活动公厕1000座。(8月8日《 广州日报》)
男女平等,表现在厕位上也要数量相同,但男女的生理结构却是不一样的,如果强求厕位相同,却恰恰是对人性的不尊重。我们经常能够见到,一边是男厕空荡荡,而另一边女厕门前却是排长队,因为女性上厕所的时间远超过男性。可令人不明白的是,明知道厕位相同是不平等的,却久久得不到根治,现在广州终于开始改变了,这是喜人的,不过,广州变了,其他地方呢?
改变男女厕位比例很难吗?其实并不难,可因为历史的原因,以前的人这么做了,我们也跟着做,如果我们多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也许早就改变这种司空见惯的非人性化举措。
公共厕所标志着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可城市的公共厕所却令人纠结。要么是数量过少,要么是很难找到,要么是极不干净,要么是过于豪华。在我看来,种种弊病都是违背人性化的表现。一座城市的温暖,体现在细节上。而城市建设,最需要的是从“人”的角度去看,其基本原则是方便“人”,唯有如此,城市建设才焕发应有的温情,才是“幸福城市”。
立法规定男女厕位比例不低于1:1.5,值得期待,相信我们的城市越来越人性化,越来越宜居,如此我们才会是“幸福人”。 滨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