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8月2日,合肥潜山北路新景花园居民吴女士致电本报反映,小区住宅楼内“藏”着多家公司,“我听别的业主说,这种做法是违规的,可又不知该如何维权。”
据吴女士介绍,她居住的那栋楼里有好几家公司,平日经常有陌生人出入单元楼,“不仅没安全感,还特别吵闹,听说在居民楼开公司违规,可我不知道该如何维权。”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12348法律援助热线,值班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居住民宅不能作为经营性场所,而随之产生的噪音或污染,更是明令禁止的。律师建议业主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