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等近日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提出要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和调查处理结果,各级行政机关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8月3日《新京报》)
突发事件又被称之为“危机”,而“危机”在《韦氏词典》中的定义是“变坏或变好的转折点”,由此可见,“危机”具有危险和机遇的两重性。重大突发事件关乎社会稳定、体现民意诉求、反映利益博弈,必须高度重视,主动应对,妥善处理。鉴于多年来各地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正反两方面实践,笔者以为,作为当代政府领导者,要成功实现变“危”为“机”的向好逆转,必须破除在危机公关中的三个“蠢招”:
一是竭力封锁消息。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一些为政者首先想到的不是尽快澄清事件原委,而是如何封堵消息,千方百计不让公众和上级部门知道,有的甚至不惜采取行政或司法的手段强行干预。比如隐瞒不报、下达“封口令”、追查“泄密人”、堵截关押上访者等等。剖析事发地政府的公关思维,大体有出于维护当地形象、防止家丑外扬、内部摆平冲突、逃避问责追究等方面的私利考量。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在信息传播手段日益先进,传播方式日趋多元的现代社会,任何对“坏消息”的封堵都无济于事,甚至适得其反。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信息如果不是来自官方而是来自“小道”,只会让政府失去“第一时间”的舆论掌控权而身陷被动,这绝对是愚蠢之举。而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主动公开,变堵为疏。
二是奉行鸵鸟政策。面对突发事件,一味信奉“沉默是金”、“言多必失”和“后发制人”的信条,任凭舆论质疑、媒体轰炸,我自岿然不动,一概不予理睬。比如,拒绝采访、拒接电话、设“空城计”等等,俨然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究其原因,也许出于两方面的顾虑:一是无话可说。由于事发突然,真相不明,无从说起,担心说多了反而不好。二是不屑一说。对突发事件缺乏应有的敏感和警惕,认为媒体是小题大做,借题发挥,不予理睬。或者只向上级报告,不向公众说明。其实,政府在突发事件之初的沉默失声,等于将权威的声音拱手让位于谣言和坊间,让政府对危机的处理变得复杂和被动,而“先入为主”是舆论传播的自然规律。
三是一味敷衍塞责。突发事件发生后,有人急于息事宁人,或反应迟钝,答疑迟缓,寄望舆论疲劳;或回应寥寥,闪烁其词,企图侥幸度关;或固执己见、自说自话,你不信我信。其实,应对突发事件,最好的策略是坦诚。诚意沟通、诚恳表态、诚实公开,不玩虚,不掺假、不藏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取信于民。对于政府来说,越早公开就越主动,越真公开就越轻松,越详公开就越赢众。谎言一旦说出,就必须一个谎言一个谎言地圆下去,累人又毁誉,得不偿失。善对媒体,认真答疑,应该是危机处理者应持的客观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