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度诚恳 “不需辩护自愿认罪” 认识深刻 “以后开车绝不喝酒”
2011年8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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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诚恳 “不需辩护自愿认罪” 认识深刻 “以后开车绝不喝酒”
合肥“醉驾入刑”第一人昨日受审
杨联文 段贤尧 杨阳 实习生 陈静 记者 刘欢 文/图
 

今年5月1日起,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醉驾正式纳入刑法。该修正案正式实施第二天,即5月2日17:50,合肥人朱某醉驾上路,怀疑路人单某骂他,便下车打人,发生纠纷。巡警与交警前来处理,他拒不配合,进行反抗,还试图逃离现场,成为合肥被查获的醉酒驾车第一人。昨日上午,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案件回顾

“酒司机”醉驾还打人

根据公诉人指控,朱某于5月2日17时50分许,驾驶皖N牌照小型轿车与路人单某发生纠纷,大打出手,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经检验鉴定,朱某血液中酒精含量204.305mg/100ml,朱某属醉酒驾驶,成为刑法修正案正式实施后,合肥市查获的醉酒驾驶第一人。

接到报警后,警方赶至现场处理,欲将情绪较为激烈的双方送往派出所时,朱某与巡警发生争执,拒不配合调查,并试图逃跑,被巡警强行带至方庙派出所。

庭审表现

如实交待经过,自愿认罪

8月2日上午9点,本案在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开庭。经查,朱某,男,36岁,安徽肥西县人,在合肥市磨店职教城某学校从事个体麻辣烫生意。5月2日17时50分许,朱某醉酒后驾驶夏利轿车,沿着文忠路回家,至当涂路与北二环路交口时,停车等红灯。其间,他怀疑路人单某骂他,两人发生口角,引发打斗被查处。庭审中,朱某积极认罪,甚至不为自己辩护,对于公诉人指控他醉酒驾驶并打人的事实,朱某表示:“确认属实”、“自愿认罪”。

法庭上,针对公诉人发问,朱某供述,事发当天中午,他和学校里的几个职工一起吃饭喝酒,直到当天下午2点多结束。其间,朱某喝了2两多的白酒,之后,几人就出去唱歌。直到17:50,朱某开车回家。到当涂路与北二环路交口时,他停车等红灯。“当时车开得比较快,前面骑摩托车的人说我撞他了,我感觉他骂我了,下车就朝他的嘴巴上打了一拳。之后交警来了、巡警也来了。”朱某在法庭上交代事情经过。

都是事实,不需要辩护

审理中,朱某声音低沉,法庭不得不将麦克风放到他跟前。他没请辩护律师为自己辩护,只是接受公诉人与法官的提问并回答。在自我辩护阶段,他轻声一句“不需要辩护”,放弃辩护权利,原因是“指控的都是事实”。

法官:你当时喝了多少酒?平时酒量怎样?

朱某:当时喝了2两多皖酒,平时能喝4两白酒。

法官:当时有没有觉得自己喝醉了?

朱某:没有,当时感觉还好。

法官:那你为什么要打单某?

朱某:他骑摩托车在前面,说我速度快,撞他了,我感觉他骂我了,酒喝得也多,我就下车打了他一拳。

法官:你到底喝了多少酒?

朱某:二两多,三两不到。

法官:那你实际上有没有撞上受害人?

朱某坚定地说:没有!

法官:你当时有没有配合警方调查?

朱某低头支吾,说:额……没有。

法官:你为什么拒不配合?

朱某:当时我让他们不要戴手铐,他们非要给我戴手铐。朱某显得有些激动。

法官:你知不知道酒驾触犯了刑法?

朱某:当时不知道,现在我知道了。

举证阶段,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了相关证据,及证人证言,并让朱某对涉案照片进行确认。对于公诉人的举证,朱某均没有异议。法官让他对自己进行辩护时,他只是轻轻说了一句:“不需要辩护”。

家属始终沉默不语

案发后,朱某被取保候审。昨日,朱某在其两位女性家属的陪同下,参加庭审。庭审中,两名家属始终沉默,并不言语,只是在法庭入口处坐着,安静地听法官审理。其中一名女子,一只手撑着脸,不抬头。庭审结束后,两人便不知去向,在朱某接受采访结束后,才一同离开。

量刑建议

4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被作为危险醉驾驶罪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五一”期间,发现醉酒驾驶者,将对其进行刑事拘役,醉驾者一旦被查实,将面临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

事发后朱某自愿认罪,公诉人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处最后陈述时,朱某说,“喝酒不能开车,(后果)非常厉害,以后开车绝不喝酒。”随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编后语

以酒试法非勇者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说起来人人都知道,但是真做到,似乎很难。

以前也许会有人说,关键的原因就是法律对酒后驾驶的量刑标准过低、处罚太轻,缺乏震慑和惩戒作用,但是酒驾入刑后,在我们身边为何依然有人以身试法?“我能喝,我没醉,开车没什么”、“晚上10点多了,没有交警查岗了,没事的”……其实一切都是“侥幸”心理!

朱某作为省城合肥醉驾入刑“第一人”,一时间成了焦点人物。不过,朱某及时醒悟,庭审时表示“以后喝酒了决不开车”。在此,希望酒驾者莫前赴后继,盼望驾车时司机们头脑清醒,为了自己的安全,更为了大家的安全,不要以酒试法。

新闻链接

据了解,今年5月,合肥市共查处了17起醉酒驾车案件,已全部刑事立案。交警部门表示,由于交警坚持醉驾一律刑事立案,5月份,醉酒驾驶违法行为同期下降55%。

据估算:排除个人体重、体温、性别、年龄、人体脂肪含量、是否经常饮酒等因素,一般喝2/5瓶普通瓶装啤酒,或半两50度左右的白酒,或2两左右的12度红酒,就能达到“酒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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