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馆在宋代就开始有了,早期雏形为商业、手工业者之间的行、团组织。
行会组织流传到明清便称作会馆,不过会馆不纯是商人团体,它把官吏绅衿包括在内,是同乡兼商人组织,大体上可以说设在政治中心的会馆主要是同乡团体性质,设在商业城镇的则是同乡的商人群体。
明清时期的流官制度、科举考试和商品经济的发展,造成官吏、士子、商人和手工业者四种人的流寓外乡,多集中在首都和工商业发达的城镇。这些人在异地他乡,为谋求发展,就以同乡为契机,在新居地建立本乡的会馆。它以流寓人的多寡或建全省的,或建府县的。
会馆以北京的最多,有400多所,苏州、南京、上海、武汉、广州各有几十所、十余所不等。
一般而言,会馆的设立多由商人和官绅操持出资,不过商人出力更多。商人愿意出资建设会馆,但社会地位不高,因而希望同在流寓地的同乡官僚出面号召,由他们具体经办,官僚把这件事当作是服务桑梓,也是增加在任所的力量,所以乐于促成。
会馆既有它的建筑,也有它的组织和管理人。通常设有董事会,议决该馆重要事项,交由它所聘的司事办理,并雇有勤杂工役,其组织结构是:董事长——司事——工役。主持会馆事务的是官绅和商人。 朱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