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合肥绩溪新村居民刘女士致电本报热线反映,小区主干道两侧居民楼阳台外墙墙体破损比较严重,“太破了,早该修修了。”
据介绍,小区居民楼由于年久失修,比较陈旧,破损也比较严重,“前段时间,一块大水泥块从居民家阳台脱落直接掉到地上,差点砸到人。”事后,居民们都有些后怕,“每年每户都缴纳200元公共维修费,为何不动用这笔资金维修一下呢?”
针对刘女士反映的问题,负责小区日常管理的外贸二区管委会的工作人员表示,居民家的阳台不属于公共部分,所以维修需要居民自行解决,管委会只能协助。“公共维修费只负责维修上下水管道、主干道、配电设施等公共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