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中原来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三项费用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未就业的配偶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昨日,省人社厅副厅长吴健对话网民,解读本月起刚刚实施的《社会保障法》给大家带来的6大利好。
社保法共有六大利好政策
据吴健介绍,《社会保险法》几易其稿,最终在去年10月28日呈现在世人面前,并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在保障老百姓待遇方面的新改进或者说增进是非常多的。特别是解决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养老待遇问题,跨地区就业人员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医疗费用即时结算问题、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问题、工伤待遇垫付问题等。总的来说,在六个方面扩大了参保人的各项社会保险权益。
参保人死亡,遗属可领丧葬抚恤
《社会保险法》规定,这些人员可以缴费至满15年,然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健全了养老保险中的遗属、残疾待遇制度。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找社保报销
《社会保险法》将工伤保险待遇中原来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三项费用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规定了工伤保险待遇垫付追偿制度;规定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规定参保职工未就业的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