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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后将车“大卸八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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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7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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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后将车“大卸八块”

潘光俊 记者 王涛
 

星报讯 驾驶摩托车肇事致人死亡后,范某某将肇事车肢解企图毁灭罪证,但最终还是落入法网。近日,铜陵县“2011·6·16”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成功告破,嫌疑人范某某被刑拘。

2011年6月16日晚9时许,铜陵县顺安街道老桥桥面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青阳县新河镇施某某驾驶皖GX71XX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与不明车辆发生碰撞,施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车逃之夭夭。

案件发生后,警方通过对事故现场分析对比,确认肇事车应该是一辆黑色二轮摩托车,且该车正前方大灯右侧挡风板等部件损坏,肇事人可能也受伤。

走访中,民警在顺安镇金山村发现一奇怪的现象,张贴的悬赏通告总是被人为地撕掉,遂将工作重点放在了金山村。此间,金山村龙门组的一个叫范某某的人进入警方视野。经外围调查,其原来有一辆摩托车,案发后突然换了一台外形十分相像的摩托车。

之后,民警了解到范某某有一个关系十分密切的侄子在6月29日因妨碍公务被关在铜陵市看守所。通过提审,范某某的侄子供出交通肇事逃逸案元凶确系其叔叔,肇事摩托车已被肢解。

7月20日中午,警方将范某某抓获归案,同时传唤其另一个知情不报的侄子、肇事摩托车乘坐人符某某。通过审讯了解到,6月16日晚,范某某酒后无证驾驶无牌照二轮摩托车载符某某回家,当其行驶至顺安老桥路段时与施某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肇事后,范某某逃离现场,并将肇事摩托车藏在其侄子家的猪棚里。第三天,他和儿子(另案处理)一起将肇事摩托车肢解运到天门镇同心村其表姐家藏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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