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当无证驾驶遭遇醉酒驾驶,一场悲剧不可避免地发生了。阜阳市发生一起两车发生碰撞事故,肇事双方都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其中一方涉嫌醉驾,在事故中当场身亡,另一肇事司机则是一名无证驾驶者,事发后被警方依法拘留。
7月10日21时50分许,在阜阳市界首路农校路口发生一起两车碰撞事故,一辆牌号为皖KB1779的面包车与一辆无牌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骑车人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阜阳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值班民警迅速赶至事故现场。民警调查发现,面包车司机韩某某,1988年出生,系阜阳市颍州区居民,尚未取得驾驶证。事故遇难者王某某,1987年出生,系阜阳市颍泉区居民。警方抽取肇事双方血样进行体内酒精含量检测发现,事故遇难者王某某属醉驾状态,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49.4mg/100ml。面包车司机韩某某体内无酒精含量。
“从初步调查结果来看,肇事面包车司机韩某某尚未考取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肇事摩托车司机存在醉驾违法行为。”办案民警余雷介绍,在该起交通事故中,肇事双方都存在着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事发当晚,韩某某与朋友秦某某、杨某某等人聚餐。酒宴结束后,尚未取得驾驶资格的韩某某为驾车赴宴的朋友秦某某充当了一次“酒后代驾”司机。韩某某驾车行至事发路段时,与王某某驾驶的无牌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骑车人王某某当场死亡。
记者采访获悉,肇事司机韩某某因涉嫌无证驾车交通肇事已被警方依法拘留。阜阳交警部门已经委托专业机构对肇事车辆进行车速鉴定,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