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夫妻双方离婚后发生纠纷,并报警。警方作出处理后,双方均不满,双双将警方告上法庭。昨日,合肥中院对此案作出处理,由于一方当庭提出审判人员回避,该案因此决定延期审理。
身为省城某勘察设计院正高级工程师的费教授在诉状中称,2010年1月9日,他正在单位加班,前妻褚某某带儿子到其单位,教唆孩子吵闹,并让孩子撕扯其衣领,挥拳打。费教授声称当时就曾报警。“但庐阳公安分局对此事不调查、不处理、不答复。”费教授认为,该公安分局违背了法定职责,破坏了公平公正的法律原则,提出了行政不作为诉讼。
与费教授状告公安机关不作为相同的是,费教授的儿子费某某也以同样的理由将公安机关推上被告席。
费某某诉称,因连续两个月费教授没有如期给付生活费,母子二人便到费教授单位索要,过程中父子发生纠纷。纠纷发生后费某某报警庐阳公安分局,分局未作出处罚。费某某遂将公安分局告上法庭。
据了解,对于费教授及费某某的诉请,庐阳公安分局表示,2010年1月9日10时47分,益民街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合肥市美菱大道农业大厦六楼有人报警。调阅110接警电话记录显示,拨打110报警的系褚某某,并未接到费教授的报警。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警,并按规定对该事件进行了调查,对费教授的行为作出了批评教育。同年3月8日,庐阳公安分局认为双方系父子关系且情节显著轻微,对费教授作出不予处罚决定。费教授提出的行政不作为诉讼,事实不存在。
昨日上午,合肥中院在15法庭准备开审此案。开庭前,费教授突然提出要求审判人员进行回避,因此该案不得不延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