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叱咤“天堂”,“地狱”做鬼成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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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叱咤“天堂”,“地狱”做鬼成双
杭州原副市长许迈永、苏州原副市长姜人杰于昨被执行死刑
 

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和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受贿案昨天终于“了结”。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已对这两起案件的被告人许迈永、姜人杰依法核准死刑,两名罪犯已于19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杭州原副市长许迈永

人称“许三多”

法院审理查明,作为一名正厅级干部,许迈永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贪污财物共计1.98亿元,并有多处房产,那么,这个人称“钱多、房多、女人多”“许三多”的贪官,都有哪些惊人的犯罪事实呢?

法院审理查明,许迈永利用担任杭州市西湖区委副书记、区长、杭州市副市长、杭州香港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便利,先后收受、索取他人贿赂人民币1.45亿余元,侵吞国有资产人民币5300多万元,滥用职权,违规退还有关公司土地出让金7100余万元。这些钱几乎都与房地产项目有关。

这个名为UN公社的房地产项目,地处浙江工业大学对面,开发商是浙江海陆集团,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海陆集团能拿到这块地,以及浙江大学校本部对面的剑桥公社等黄金地块,都是许迈永主政杭州市西湖区期间,与开发商权钱交易的结果,许迈永收受海陆集团董事长许飞跃的贿赂金额达2000余万元。

许迈永收受的最大一笔贿赂款达830万美元,来自浙江坤和集团董事长李宝库,条件就是在许迈永的帮助下,浙江坤和集团拿到了这个名为西湖科技产业园项目的、102亩土地的使用权。由于这块地原属于浙江科技学院,在许迈永的运作下,省属高校享受的巨额土地出让金返还款7100余万元被奖励给了李宝库。

说到许迈永的房多,那究竟有多少呢?坊间的说法是25套,人民法院最后认定的是8套,其中在这个名为山水人家的小区,许迈永就曾一次性拥有过5套房子。

据山水人家的物业管理人员介绍,目前这个小区,一套13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售价大约在300万左右。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许迈永在山水人家曾一次性低价购买了5套房子。

除低价购买外,许迈永的另一个购房手段堪称“空手套白狼”。2004年许迈永向浙江海陆集团董事长许飞跃提出想买个商铺,随即以妻子的名义买下杭州市中心一间价值320万元的商铺,许飞跃付了钱后就把钥匙交给了许迈永的妻子,让她收取房租。5年时间许迈永共收取房租150余万元。

2009年4月,许迈永在家中被纪委调查组成员带走。

其父“许半仙”

经开庭审理,2011年5月12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许迈永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判决后,许迈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6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维持了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死刑判决。

浮华褪尽,许迈永这位 “钱多、房多、女人多”的前副市长,终将一无所有地黯然离去。

1959年2月,许迈永出生在杭州市萧山区的戴村。据村民们讲,许迈永共有弟兄三人,他是老大,两个弟弟都是盲人,他的父亲也是一位盲人。

村民们讲,许迈永的父亲虽是盲人,但当年却是萧山有名的算命先生,人称“许半仙”,方圆几十里内,慕名找他算卦的络绎不绝,甚至要排很长的队,许家也因此积累了丰富的钱财,在当地算得上数一数二的人家。

身为老大的许迈永,不但视力正常,还天资聪慧,1975年在当地中学毕业后,考入萧山湘湖师范大专班,毕业后分配到萧山县城的一家中学当物理老师。

1984年,学校正准备提拔许迈永做副校长时,恰赶上当时的干部年轻化浪潮,县城所在地城厢镇拟招一位分管文教的副镇长,时年25岁的许迈永刚好符合条件,就此走上仕途,并且一路顺风顺水,直到24年后官至正厅级的杭州市副市长。

苏州原副市长姜人杰

借儿子之名转移贿款

苏州原副市长姜人杰昨天也被执行死刑。而他的落马同样与土地审批和建设领域相关。法院认定,姜人杰在分管城建、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的三年时间里收受地产商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1.0857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其中单笔受贿竟高达8250万元,令人瞠目。那么姜人杰究竟是通过什么手段攫取如此巨大的财富,他的腐败之路又留给我们哪些警示呢?

姜人杰,1948年出生于苏州市原吴江县震泽镇,2001年开始担任苏州市副市长,分管城市规划、建设、交通、房产开发等13个领域,同时兼任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苏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姜人杰上任后,以大手笔拉开了苏州市政升级的序幕,他的勤勉能干也给当地市民留下了深刻印象,然而这样的风光表象下,姜人杰还有着不为人知的一面。

2001年,正是土地市场改革的前夜,作为分管领导,姜人杰敏锐地发现了土地交易中暗藏的巨大商机。根据公诉人指控,在2001年底,姜人杰接受苏州市正基房产公司总经理顾文彬的请托,使顾文斌保留下本应该由政府收回的地块。同时在姜人杰的运作下,顾文彬置换到另一块同等面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出让,净赚1.7亿元。

在1.7亿元的巨款到账后,顾文彬并不敢忘记姜人杰的“恩情”,所以他提出了要将其中8250万元分给姜人杰的建议。我们很难想象,面对这一巨大诱惑,姜人杰的第一反应是什么?但毋庸置疑的是,姜人杰确实动心了,所以他决定用一种自以为巧妙的方式来消化这笔巨款。

2003年12月,一家名为仁和泓业的投资公司在上海成立,股东为顾文彬和他的一个亲戚,而实际上拥有公司财政管理权的还有一个人,他就是姜人杰年仅24岁的儿子姜荑。用顾文彬送的钱成立一家公司,然后再找机会把钱抽走,这就是姜人杰想到的办法。

向地产商“借”2200万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对于姜人杰另一笔2200万元受贿的指控,则与地产商陈欣有关。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经姜人杰介绍,苏州华业百福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陈欣与苏州市吴中区长桥镇政府签订了456亩土地填土平整协议。

2002年陈欣将这个占地456亩的鱼塘填埋好以后,这块地就以商品房开发用地的名义,以每亩近百万元的价格被拍卖,作为补偿,陈欣拿到了9000万元的填土工程款,刨去收购鱼塘和填土成本,陈欣净得几千万元的利润。就在陈欣拿到钱之后没多久,姜人杰的儿子姜荑找上门来向他借钱,金额是2200万元。面对这个身份特殊的借款人,陈欣没有拒绝。

尽管在2003年年底到2004年年初的这段时间,姜荑以转让公司的方式换掉了欠下陈欣的部分债务,但是检察机关认为,姜荑所谓的成立投资公司只是一个幌子,目的是以假立公司的形式替姜人杰收受贿款,因为这2200万元的巨额借款,也成了姜人杰受贿案中的一笔重要贿金。

除了以上两笔巨款,法院认定姜人杰另一笔400万元贿金则是来自苏州易通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李辉。与前述两个故事不同,李辉所求之事涉及的正是姜人杰主管的领域,为了顺利取得土地开发权,李辉通过中间人找到姜人杰,并送给姜荑400万元。

2004年姜人杰案发,此案经江苏省纪委侦办后,移交司法部门。

据新华社、央视《法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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