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与2008年相比,2010年职务犯罪案件数量上升了7.2%,我国反腐形势不容乐观。昨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职务犯罪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绝不手软。
据悉,2008年至2010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79560件,生效判决人数80883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7494件,生效判决人数69038人;渎职案件12066件,生效判决人数11845人。2010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7751件,生效判决人数28708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5906人。其间,法院依法审判了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受贿、滥用职权案,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受贿案,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受贿案,浙江省委原常委、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国核工业集团原总经理康日新受贿案等一批职务犯罪大案要案,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孙军工表示,将加大职务犯罪的经济惩罚力度,不能退赃的,在决定刑罚时应当作为重要情节予以考虑。对于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绝不手软。同时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遏制、预防受贿犯罪和各种渎职犯罪。
针对职务犯罪被判缓刑比例高,被公众质疑的问题,孙军工表示,最高法正在制定司法解释,严格规范职务犯罪案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