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六(2月8日)晚19时20分左右,省城高新区兴园北区52栋201房间内,四男一女均已身亡。经过侦查,5名年轻人使用燃气热水器不当,导致屋内一氧化碳含量过高中毒死亡(本报曾连续报道)。昨日上午9时,合肥市高新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庭审中,两被告对于安装位置及排烟管道的口径不一,当庭对质。
大年初六,一间房内5人同时毙命
公诉人指控:2010年4月,第一被告人马某在合肥市高新区开了一家美容美发店。同月马某请第二被告人余某帮忙,将其以前购买的一台标注为江苏南通樱花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燃气热水器,安装到其租用的兴园北区52栋201室。
余某到达现场后,经与马某商量确定了安装位置,在不具备相关职业资质的前提下,违反该设备的安装、使用技术性能要求,将该热水器安装在卫生间外洗漱区的墙面上,供马某等人使用。马某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热水器存在安装缺陷,未安装排烟管道,但未引起重视,也没有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2010年7月,被告人马某将理发店、其承租的兴园北区52栋201室,及相关物品以2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单某、曹某等人经营、使用。2011年2月8日,单某等人外出归来,发现曹某、胡某、陈某等5人,在其租住的201室内死亡。
公诉人认为,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马某和余某刑事责任。
热水器装在哪?两被告当庭对质
庭审中,被告人马某、余某都承认双方是亲戚关系,且没有把热水器安装在规定位置,也没有安装排烟管道。对于改变安装位置及是否安装排烟管道,两名被告说法不一。
被告人马某在法庭上始终坚称,是余某告诉他装在洗漱区比较方便,他才装在洗漱区的,余某没有让他购买排烟管道。自己没有意识到安装位置的不当,也不知道不装排烟管道存在安全隐患。
余某则说:“我曾向马某建议,将热水器安装在厨房,让马某购买排烟管道时,马某称兴园小区附近买不到,还说没事,就几个人用,理发店里就这样装过一台同一个牌子的热水器,用得很好,没问题,所以我才没有坚持。”
最后,两人当庭对质。“装在洗漱区根本就不方便!”余某一改一贯低闷,并带着安庆口音的说话声,突然提高嗓门坚定地说。余某解释称,热水器安装在卫生间外的洗漱区内,要拉很长的管道,还要在两道墙上打孔,排烟管道也很难通到室外。
五名死者家属索赔共计近三百万
法庭上,受害人曹某67岁的父亲和9岁的儿子,特意从四川老家赶来。据了解,曹某和孩子的母亲没有领取结婚证,就生下儿子。之后孩子的母亲离家出走,不知道去向。曹某出事后,9岁的儿子就由老父亲抚养。9岁的孩子,面对记者并不说话。如曹父一般,其他受害人也递上了刑事附带民事的诉状,总共有5份,五名死者家属要求的赔偿数额高达近三百万元。仅江西死者单某提出的民事赔偿就有58399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