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典当的由来,源远流长,从南北朝时期算起,已有上千年历史。典当最早称质库,亦称质肆,后来又称长生库、解库、解当铺和解典库等等,真正“典当”一词的出现则在明清以后。
典当业诞生于寺院
《后汉书·刘虞传》有“典当胡夷”的记载,而刘秋根《中国典当制度史》提出,“私人典当业从其业务形式来看,汉代时期便已经产生了,但是有关典当活动的零散文字,只能认作随机性的行为,可视为产生典当业的萌芽”。
而中国典当真正形成一个典当行业规模的直接源头开始于南北朝时的南朝佛寺。中国已故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先生曾写道:“后世典当业,从南朝佛寺开始”。从寺库贷开始的带有慈善济贫性质的以物质押借贷的行为开始,逐渐形成了中国真正的典当业。
南北朝是中国佛教史上的一个主要“兴佛”时期,“兴佛”导致了寺院经济的发达,也相应产生了如何使用富裕的沉积资财的问题,按照佛教“无尽财”思想,可以将富余的资财出贷“生长”,因而寺库经营起典当业务,并以济贫救世的慈善面目出现,既可生息积财事佛,又是对贫民解决一时窘急的慈善救助之举。
唐朝公私质库并举
唐朝国力强盛,工商业发展加快,货币需求迅速扩大,这些都为民营典当业的崛起创造了有利条件。唐代民营典当行的特点之一是当本极低、当期极短,此类一般由地主或商人经营。
与民营典当行资本短少的经营者相比,皇亲国戚、高官显宦就不大相同了。太平公主,依仗其父唐高宗、其母武则天之威,不但横征暴敛,“田园遍于近甸膏服”;而且热衷经商之利,“市易造作器物,吴、蜀、岭南俱造,相属于路”、“货殖流于江剑。”以此富可敌国之雄厚资本,她又在家中开设质库,其规模、实力可以想见。这是官僚资本最早向金融业转移的典型例子。
唐朝政府也涉猎典当,即所谓公私质库并举,此风亦波及五代十国。
宋代出现典当史上最早行会组织
宋代典当业的经营和资本性质格局,同唐代大体相似,即官当,民当和寺院并行于世,而当时的官营典当机构发展甚为迅速,一时形成遍布各地大小城镇,市集之势,是政府允许各级官府“公使钱”经费,进行商业性活动,以生息增值,并允许用抚养官员遗孤的捡校财产作资本,从事典当生息。
宋代民商资本经营典当业的发达,最显著的标志是在当时市井工商诸行中独立为行,出现了中国典当史上最早的行会组织。行会组织主事的头目,叫“行老”或“行头”。官府了解社情,往往利用包括典当在内的行会组织。
宋朝寺院的典当在官民典当业颇为发达的情况下,依然十分活跃,是支撑寺院经济的主要方式。不过宋代官营民营典当业的资本,经营规模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已远远超过了其间寺院典当业。
明清时期民办典当成为主要力量
元末明初,僧办典当行急剧减少,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代之而起的主要是民办典当行。明中叶是我国典当业史上的分水岭。民办典当行中的商营典当行最为兴旺发达,构成这时期典当业的一个新的特点,即商人纷纷投资经营典当行并且成为典当业的一支主要力量。明代当商,还具有浓厚的地区专业色彩,其中最著名的是徽州当商。
清代以后,典当业的发展可以说达到鼎盛时期。到了清末,典当业融入了官僚资本,出现了许多官商典当。如清末的两江总督曾国藩,湖广总督张之洞,都曾以大笔的资金存入典当放款收利,还在湖北,江苏等地招商开典。典当业由于官僚资本的加入而基础更加巩固,收入急速增长、成为清末商界两大巨擎之一。民国初期,上海的典当业已是星罗棋布,不论是农村乡镇,还是市区通都大邑,从租界到华埠,无处不见典当的招牌。
上世纪80年代出现第一家现代典当行
近代以来,由于受到钱庄、票号、银行兴起和发展的影响,许多信誉卓著、财力强盛的典当行还开始从事兑换、发行信用货币等业务,这与接受存款一样,都是比当年一些官办典当行进行多种商业经营更便捷繁杂的金融活动。
新中国典当业的复出,那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事。1987年12月30日四川成都成立了我国改革开放后复出的第一家典当行“成都市华茂典当服务商行”。从此,这个古老而神秘的行业悄然复活,曾被定为剥削制度残渣余孽的典当在中国大陆消亡30余年之后,竟又奇迹般地得以新生。
如今,典当行再也不是过去穷人家用物件换取救命钱的地方了,现代典当业的服务对象已经从解决日常生活急需的社会大众发展为广大的中小企业家和个私业主,成为他们的融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