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的老孟从未办过身份证,可是前几天当他去派出所准备为自己办身份证时,却意外发现自己的“身份”已经原封不动地安在了别人名下。“姓名、出生年月、家庭住址、身份证号都和我的一模一样,只是照片却是一个我不认识的人。”而更让老孟诧异的是,派出所的民警居然叫他“自己去把这个人找出来”。
老孟:谁动了我的身份?
长丰县义井乡的老孟,一直没办理身份证。“最近想去考驾照,准备办个身份证。”可老孟到了派出所后却惊奇地发现,他的身份证已经被别人办过了。
“姓名、出生年月、家庭住址、身份证号都和我的一模一样,照片却是一个我不认识的人。”老孟发现,这另一个“他”在2008年办理了“他”的身份证;而老孟从未办过身份证的母亲,同样在2010年“被”办了身份证。
“现在别人拿我的信息办了身份证,如果他用身份证干违法的事情,警察肯定会来找我的。”最让老孟头疼的是,他现在成了一个没有“身份”的人,“没有身份证,啥事都干不了。”
派出所:“自己去把这个人找出来”
义井乡派出所的民警告诉老孟,办理身份证必须要有户口簿。“我家的户口簿一直压在箱底,不可能有人碰过!”
老孟去了村委会,询问村委会是否曾经泄露了他的身份信息。“村委会的人拍着胸脯说,绝对没有干过这样的事。如果村委会曾泄露过,他们愿意负全部责任。”老孟如是对记者说。
老孟现在怀疑,有可能是派出所为了利益出卖了他的身份信息。“因为在询问身份证被别人办了如何处理时,民警居然让我去找盗用我身份信息的人,难道你公安机关不去找,让我一个老百姓去找吗?” 老孟告诉记者说。
记者辗转联系了三天,终于听到了义井乡派出所负责办理身份证的民警的答复。“他这么多年没办身份证,谁知道是不是曾经把户口簿给过什么人?别一出事就责任往派出所身上推。”接电话的孟姓民警说,负责办理身份证的民警很忙,所以由他来负责传话。
110接警员:身份证号应归老孟所有
如果窃取了别人的户口簿,是否可以以此办理身份证?
合肥市110报警台的接线民警告诉记者,如果老孟从未办过身份证,那么派出所的户籍系统中就不会有他的照片,也就无法核对;一旦户口簿丢失,的确存在别人拿户口簿“假冒”他办理身份证的可能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从事犯罪活动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0报警台的民警建议老孟,应该尽快拿着户口簿前往长丰县公安局户籍科,同时请村委会开个证明,证明他的身份信息确实被盗用,而身份证号应该是归他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