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上半年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在执行价格政策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问题的近20家单位,被合肥市物价局检查分局曝光。据悉,针对上述价格违法案件,物价部门将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合肥胜利路分店违反《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明码标价不规范;
合肥安通道路清障施救服务有限公司提高标准收取停车费和拖车费;
上海华联超市庐江路店违反政府定价规定,擅自提高加碘精制盐价格;
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政府票价公示政策规定不到位;
长丰县建筑业管理局全额收取已降低的县域内高等学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以及收取政府已公布取消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和工程定额测定费;
肥东县规划综合技术服务所未按降低的标准收取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费;
安徽电力长丰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电力肥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提高标准和自立项目收取费用;
合肥市三、六、七、九中学等在2010年度招生中,超择校生“三限”比例,扩大范围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蜀山区贝乐国际花都幼儿园擅自提高标准收取保育教育费;
庐阳区杏林街道、蜀山区三里庵街道、瑶海区明光路街道和包河区望湖街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擅自提高标准或扩大范围收取化验费、一次性耗材费等;
蜀山区飞虹农贸市场未按文件规定,降低摊位费收取标准,且未对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合肥安厦不动产顾问有限公司提高标准收取房地产中介服务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