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近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对一起离婚诉讼中无故殴打妻子的姚某作出全市首例“人身安全保护民事裁定”——“人身保护令”,姚某也因此成为淮南市第一张“人身保护令”限制暴力行为的对象。
21岁的淮南市某医院护士王某2004年经人介绍认识了比她大10岁的某企业工人姚某,两人认识不久便建立了恋爱关系,2005年3月双方登记结婚,2006年生育一女。王某向法院上诉称:婚后6年来由于姚某有重男轻女的思想,加之双方年龄差距大,性格不合,争吵不断。更严重的是,姚某曾于2009年1月和2010年1月两次将王某打伤到医院治疗。这次王某起诉到法院后,便依法申请了“人身保护令,”请求法院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