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刚领到驾照 下午酒驾分扣光
长江上首件非法捕捞案宣判
服刑病犯或在监就能看病
出征北极
淮南市首发“人身保护令”
网吧上网丢性命 起因竟是这般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7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长江上首件非法捕捞案宣判

苏山奎 记者 王小雨 李青松
 

星报讯 7月15日,长江上首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周某和朱某因在长江禁渔期内采用电击的方式违法捕鱼,被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和4个月(缓刑4个月)。

据了解,今年4月29日,周某和朱某采用私自改装的电鱼设备,在长江非法捕鱼时被长航繁昌民警当场查获,周某和朱某被刑事拘留。经查,4月1日长江实行禁捕以来,周某和朱某多次在长江非法电捕鱼,获利数千元,两人的这种方式不仅可将大鱼电晕,小鱼电死,还会危及到周边水中其它微生物的安全,对附近水域的生态平衡产生极大破坏。此次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非法捕鱼者刑事责任,在长江上尚属首次,将有效震慑长江非法捕捞行为,促进长江生态资源的保护。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