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禁止强捐、索捐、变相摊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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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情我愿”搞慈善
捐赠禁止强捐、索捐、变相摊派

 

据新华社电 为指导和促进“十二五”时期我国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民政部15日在京发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

《纲要》明确,平等自愿原则是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的基本原则之一。慈善捐助者自主实施捐赠行为,自行决定捐赠的规模、方式和用途。禁止强捐、索捐、变相摊派等行为。充分尊重受赠人的尊严和隐私。

公开透明原则是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的又一基本原则。《纲要》指出,慈善捐赠程序、善款善物的管理和使用方式、捐助效果评估等信息通过有效形式公开,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监督。有关捐赠信息的公开,尊重捐赠人意愿。

考虑到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领域和区域差异较大,《纲要》还提出坚持鼓励创新原则,鼓励各地各领域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有效募集慈善资源、加强慈善捐助管理与监督、推动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机制、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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