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即日起,合肥市将对2009年1月1日起取得预售许可的在建在售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排查。
所有在排查范围内的开发商,须说清楚: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所属区域、预(销)售许可总面积、房屋规划用途、已销售备案面积、预(销)售许可时间、开发建设项目的资金状况、开发拆迁安置面积、交房时间、能否按合同(安置协议)约定竣工交付、办理房屋登记等情况。
2011年7月21日之前,开发商须按照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排查表内容如实填报,并加盖公司印章。瑶海、庐阳、蜀山、包河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项目区域将排查表提交给各区房产办证交易中心;新站、经开、高新、滨湖、政务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排查表提交给合肥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商品房管理科(同时报送电子版Excel表格)。
据合肥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举将能进一步了解合肥市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经营状况,杜绝再发生不按时竣工交付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