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平县公安局刑警三中队中队长徐宝民为保护群众和战友,勇斗持刀行凶的歹徒,其身中8刀倒在血泊中,经抢救无效于前日凌晨1时殉职。为何装备精良的刑警斗不过手持镰刀、石块的凶手? 一个刑警中队长没有随身携带枪支遭到质疑。 星报综合
保护群众,勇斗歹徒被砍8刀
7月11日晚8时40分许,该县宫里镇南陵村发生一起恶性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刘全武(男,34岁,宫里镇南陵村三组村民)因琐事与本村二组村民刘喜民发生口角,遂手持匕首将其杀死,并将刘喜民儿子刘晓文用匕首刺伤。
宫里派出所接警后,派4名民警迅速赶往刘全武家中,实施抓捕。在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刘全武使用镰刀将协警康明耀右手腕肌腱砍伤,并烧毁村干部两辆摩托车后逃窜。抓捕民警请求指挥中心调集警力增援。富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徐宝民带领惠明卫、刘晓哲、胡勇涛(协警)前往现场增援。根据村民提拱的线索,徐宝民一行追上了嫌犯刘全武,警告其放下凶器。但犯罪嫌疑人刘全武拒不配合,手持镰刀向追捕民警以及周围群众反扑过来。徐宝民英勇顽强地与歹徒展开殊死搏斗,被犯罪嫌疑人连砍8刀,倒在血泊中。徐宝民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前日凌晨1时牺牲。
民警及武警将刘全武围控在其家平房顶上,再次规劝其放下凶器,投案自首,但刘全武仍然手拿镰刀挥舞,并向民警疯狂投掷砖头、石块,致现场数名民警受伤。
次日凌晨3时55分,刘全武仍不听警告,继续手持凶器向民警反扑,行动小组鸣枪示警无效。刘全武用镰刀砍向民警,在这紧要关头,为减少更大的伤亡,民警果断开枪将其击毙。
事发突然,没有时间申请领枪
徐宝民牺牲后,众多读者和网友在表达惋惜和痛心之余,也陷入了深深的不解中,为何装备精良的民警斗不过手持镰刀、石块的凶手?为什么一个刑警中队长没有随身携带枪支?带着疑惑,记者采访了富平县公安局刑侦副局长杨宽社。
杨宽社副局长说,徐宝民同志的牺牲一方面是因为当时事发突然,凶手根本不与人交流,在近距离突然向民警发起致命攻击;另一方面也有民警装备不足的原因,处警时因为时间晚,来不及申请枪支,徐宝民和其他民警只带着单警装备,即甩棍与嫌疑人搏斗。杨宽社表示,如果民警在办案过程中确实需要枪支的话,需要打报告向上级主管领导申请,只有领导批准了才能领取枪支。因为事发突然,再加上当时时间也很晚了,他们根本没有时间向上级申请领枪。
杨宽社解释,公安部对警用枪支的管理十分严格,对开枪的要求也是有严格的规定。在当时村民群众聚集围观的情况下,即使手中有枪,徐宝民也不能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