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今后,合肥企业发工资不再是老板一人说了算,而要跟企业职工进行集体协商。记者昨日从合肥市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工作推进会暨“百日攻坚活动”上获悉,合肥市已正式推出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即日起至2013年底,该市将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已建工会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集体合同对工资涨幅进行约定
“经协商确定,本单位今年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元,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低于×”……这是记者昨天在集体合同范本上看到的内容。今后,用人单位必须与广大职工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里将明确约定劳动报酬、劳动定额标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相关因素。
“此次推广集体合同的一个亮点就是集体协商,由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这就意味着企业给职工发工资并不是老板一人说了算。”合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集体合同款项的制定过程非常复杂,双方会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变动情况,就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办法和工资总额进行平等协商,从而确定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和支付保障机制。
“一票否决”制确保企业执行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看上去“很美”,但能否得到切实执行呢?对此,合肥市拿出了“杀手锏”,即实行“一票否决制”。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现已成为企业享受国家社保补贴、就业扶持、职业能力建设等各项优惠政策和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必备条件。合肥市总工会表示,如果企业不推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在评选先进单位及企业负责人评选劳模时都将被一票否决。
此外,各级劳动监察机构还将把企业是否开展集体协商集体合同作为执法检查重点。对未开展这项工作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没有改正将不得评为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同时列入重点监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