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6月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新闻在某网站公布仅几个小时,就有数万条跟帖汹涌而来。个税改革何以让数以亿计的网民情绪如此激动?
媒体评论
@新华网:由于去年以来接踵而至的“豆你玩”、“蒜你狠”、“姜你军”等物价飞天现象,特别是一再出现楼市价格畸高等反常现象,以工薪阶层为代表的广大民众强烈呼吁通过提高个税起征点来适当增加收入。工薪阶层始终成为个税大厦的支柱,而对于高收入者这些“狐狸”们却束手无策,贫富差距越拉越大。
@《环球》杂志:198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约为60元,起征点为800元,约是月工资的13.3倍;200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约为2000元,如果按13.3倍计算,个税起征点应为26600元,但实际起征点为2000元。这足以说明,20多年前个税主要向高收入者征收。现在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成为纳税主体,这违背了个税征收的能力原则,也与社会公平公正的精神不相一致。
@华媒网:在培植中产阶级,打造“橄榄形”和谐社会的大趋势下,个税改革的王道是逐步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税制度。
网友感言
@“北上广”网友:一线城市的生活成本及房价都很高,3500元还不够交一居室每月的房贷。这么低的起征点不符合“基本生活费用不必缴税”的原则,低收入者还是顶着“光荣纳税人”的名义吃泡面啃馒头。
@“混乱型”网友:海南香蕉卖不出去,没心思上班;谢霆锋和张柏芝闹离婚,没心思上班;会理县政府官网都上领导PS照片了,没心思上班;郭美美的事还没弄清,没心思上班;个税定了3500起征点,没心思上班……
@“无奈型”网友:“幸福”新解——买不起房,却纳得起税。我们还在交税,证明我们还有价值,人生在世,一个没有价值的人是可耻的!“纳税了,你觉得光荣吗?”
@“低收入”网友:月薪不到个税起征点,不能为社会做贡献,内心充满愧疚,走出去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不知道我这辈子还有机会交上个人所得税么?我真想交啊真想交!
@“清醒型”网友:请大家不要再纠缠起征点了。即使提高到5000元,免征的税也不过100多块,相比飞速上涨的物价和房价,实在不值一提。住房政策与物价宏观调控措施迟迟不能有效实施,这才是更加严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