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刚过半 人已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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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刚过半 人已放出来
屯溪警方提前放人被责令纠正 记者采访遭协警驱赶
记者 张火旺 陈明 文/图
胡亮向记者展示当时的伤情图片
 

胡亮被人打伤,黄山市屯溪警方决定将打人者拘留10日。但5天后,打人者却大摇大摆地在街头行走。

胡亮不服提前放人,他的诉求引起了黄山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屯溪区公安分局被责令纠正。昨日,记者在屯溪区公安分局采访却遭到协警驱赶,提前放人的原因仍扑朔迷离……

打伤“左眼”被写成“右眼”

事情要追溯到2010年9月30日,在黄山一公司打工的尹冬梅,因劳资问题与该公司女老板发生纠纷,双方闹到了当地派出所。

在派出所大门口,尹冬梅的丈夫胡亮突然遭到陪同女老板的程姓男子殴打,胡亮的左眼被打伤。

经过伤情鉴定,胡亮的左眼属轻微伤。去年11月19日,屯溪公安就程某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其拘留10日,罚款500元。

当胡亮也拿到屯溪公安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发现公安部门查明的内容与事发过程有出入:当时是程某将自己阻拦殴打,怎么变成了互相拉扯?而且当时自己被打伤的是左眼,但上面却写的是右眼。

为此,胡亮向公安部门提出复议,在相隔一个月左右,胡亮拿到了和第一份同一日期、同一编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内容把“右眼”换成了“左眼”,“发生争执互相拉扯”改成了“发生争执拉扯”。

拘留10天变成5天

在胡亮看来,虽然申请复议得到了答复,但公安部门查明的内容与事发过程还是有出入。为此他向黄山市公安局提出了行政复议。

而且,他还得知被送去拘留10日的程某关了5天后,就被放了出来。为此,他又向屯溪公安分局作了反映,得到的结果是需要了解一下,但这一等,就是几个月。   采访中,对程某未执行完毕就提前5天释放一事,黄山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所蔡平所长进行了证实,他坦言,当时填写的是提前解除审批表,有屯溪公安分局的公章和领导的签字,“我们是依照程序放的。”

是以什么理由释放的?蔡所长称,好像是程某父亲生病。

市局责令分局纠正做法

由于等不到屯溪公安分局的答复,胡亮开始向黄山市公安局反映提前放人一事。

据黄山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胡亮申请行政复议的时候,他们才知道有两份同一号码同一个时间的决定书。“发现问题后,我们以主要事实不清,在今年的3月11日,撤销了屯溪公安分局的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责令该局在60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该负责人说,针对程某的情况,提前解除拘留是不规范的,屯溪公安分局没有按照相关法规来执行。目前,此事已引起市局鲍局长的高度重视,并下发了纠正通知书,要求屯溪公安分局把程某追回来,继续执行剩下的5天。

5月6日,屯溪公安分局重新作出了一份处罚决定书,将事发过程中的“发生争执拉扯”改成了胡亮“遭到张某、程某的阻拦”。

采访中协警驱赶记者

当初屯溪公安分局为何提前放人?记者来到了屯溪区公安分局采访。

当记者说明来意后,分管治安的江副局长称,“哪个叫你来的?这个案件我不太清楚。请你出去,当初也不是我审批的”,并迅速关上办公室的门。

随后,记者来到分局吴局长办公室,吴局长让记者到法制科了解情况。就在记者和法制科朱科长交谈时,一名穿着协警服装、编号340059的男子走到记者身边称,“刚才你是否到江局长办公室去了,现在麻烦你下去。”

记者表示是在正常采访,该男子说,“我奉命请你下去可以吗?”

记者离开屯溪区公安分局之后,几经辗转,电话联系上该局郑政委。对于提前释放程某一事,郑政委在电话里也没有正面回答记者的提问,他表示具体过程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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