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销售工作的但也需要经常在户外活动,符合拿高温津贴标准吗?”“如果企业拒付高温津贴向劳动部门投诉有用吗?”……昨日,本报企业高温季节发放高温津贴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不少读者打来电话咨询发放高温津贴的相关问题。
销售员能领到高温津贴吗?
根据已发布的《我省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建筑工人、露天环卫工人等人群应获得相应的高温津贴。但省城一家企业的销售员王先生抱怨道,自己平时跑业务也得在炎炎夏日里奔波,他很想知道,自己能否拿到高温津贴。
另外还有读者对工作场所的实际温度怎么测定也有疑问。一位企业食堂厨师表示,虽然现在食堂也有中央空调,但因工作需要,他们时常站在炉灶边,实际感受到的温度不可能降低到33℃以下。这种情况是否属于高温作业呢?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省首次发布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通知让很多劳动者拍手叫好。但在叫好的同时,很多劳动者也反映《通知》里规定的内容说的似乎还不够清楚。“有关部门能否对《通知》内容解读得更详细些,这样对企业执行规定和劳动者维权都会很有帮助”。一位读者表示。
劳动部门能否做得了主?
大热天里工作,要是能拿到高温津贴那就像大热天里送来了一阵清凉。但若是企业拒绝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或是克扣高温津贴,劳动者该怎么办呢?对此,省人社部门表示,劳动者可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来维权。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合肥市人社局。该局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尚未收到省里发布的《通知》。对于劳动者维权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谁来监管、谁来处罚都不清楚。如果没有处罚权,怎么处理投诉呢?”合肥新站区劳动部门一位负责人也表示,由于《通知》并不能作为行政处罚依据,因此尽管劳动部门想为劳动者维权也有点“使不上劲”。“我们只能对拒付高温津贴的企业进行相关宣传、劝导。若企业坚持不给高温费我们也不能强制企业发放。”该负责人说道。
高温津贴政策落实差强人意
“没听说,渺茫地期待一下……”昨天不少网友热议高温费,而绝大多数网友表示没拿过高温费。记者也了解到,目前全国至少有14个省市已经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但由于大多数都是以通知的形式发布,并且各地实施的机动性比较强,在法律强制性等方面比较缺乏,所以在具体的落实中也是差强人意。
合肥经开区一家企业的薪酬专员告诉记者,按照《通知》规定,企业高温作业员工每天应该拿到不低于10元的高温津贴,但他们企业的标准是每月40元,显然是不符合要求的。对此该薪酬专员表示,发放多少高温津贴是根据企业年度经济预算决定的:“如果《通知》没强制性,我们还是按原来标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