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7月2日,市民张先生致电本报反映,他遭遇“酒托”,损失了300多元,“原本就是网友见个面,没想到却被对方耍了一次。”
大约一个星期前,张先生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女网友,双方相谈甚欢,“我开玩笑说见面,没想到她一下就答应了。”骑虎难下的张先生只得见面,7月1日晚上7点左右,双方约定在潜山路和青阳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家茶楼见面。“当时我们只点了瓜子、烟、糖果、红酒等,但没想到账单着实吓人!”
张先生说,结账时,服务员说,共计消费600多元,“我感觉太蒙人了,就点了那么点东西,就花了600多元!”最后,他以“钱不够”为由,付了300多元,“剩下的是网友付的。”
回家后,张先生左想右想都不对,“感觉那个网友有点像‘托’,茶楼是她选的,虽说消费600多元,可从头到尾,我都没见到账单!”
张先生说,他想以自己的遭遇提醒一下其他市民,网络交友须谨慎,免得被“托”盯上,既破财又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