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内蒙古包头市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骗保者”进行清理。核查过程中,大量“潜伏”在低保行列中的“富裕户”浮出水面,其中一对名下拥有六处房产的低保户夫妻被曝光后,更是引发舆论一片哗然。“最富低保户”一家三口到底处于怎样的生活境况?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据新华社
“低保户”名下惊现六处房产
记者调查了解到,包头市石拐区居民吕某夫妻均有重病在身,不能工作。2008年下半年,吕某向区民政局申请享受低保。在简单核实后,民政部门开始按月为吕某夫妇以及他们正在上大学的儿子发放低保金。
然而在本次核查中,包头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却在房产部门发现惊人的信息:在吕某及其妻子名下,竟有6处房产,其中包括3处柜台、1个底店和2套商品房,总面积逾300平方米。
在包头市肿瘤医院,记者见到陪患有乳腺癌妻子治病的吕某。吕某承认,他确实隐瞒了个人的财产信息。但他辩称,有5套房子是他父母的财产,妻子名下的一套住宅则是他做生意的妹夫为防止生意失败破产而留下的“后路”。
吕某的母亲告诉记者,她的4个孩子中,唯有老大吕某体弱多病,无法谋生,为了保证他以后的生计,老两口用一生的积蓄买下4套房产留给他。
低保为何如此“好骗”?
石拐区民政局表示,由于民政部门没有执法权,因此对于吕某他们只能暂作“停保”处理,至于是否要追缴之前发放的低保金,还要经相关部门研究后再做决定。
尽管包头地区对“最富低保户”还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惩治措施,但这一现象却引起人们广泛的议论。“该享受低保的人费尽周折上不了低保,媒体却屡屡曝光开着奔驰拿低保的案例,我们得深刻反思这个问题。”内蒙古社科院首席研究员潘照东说,低保等社会保障政策是对“最少受益者”的眷顾,但如果这个政策让本不该受益的人占有,则有失公平。
潘照东认为,骗保现象频现,一方面说明这些人诚信道德的问题;另一方面则说明政府监管部门失职。低保的申领与审核,在很多地方都需经居委会、街道乡镇、区县等多重审核,为何眼睁睁地放不符合条件的人通过呢?居民的隐性收入或许难以掌握,但车辆、房产等大宗显性财产只要到相关部门调阅都会十分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