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曾被老百姓传得沸沸扬扬的旌德县三男子轮奸一女教师案,日前在该县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分别判决周某、赵某、蒋某13年、12年和11年有期徒刑。一审判决后,三被告均表示上诉。
2010年8月16日,旌德县发生一起强奸案。当天是“七夕节”,晚上,旌德县县城一家幼儿园女教师小筱(化名)参加了一场宴会。因喝了不少酒,几乎不省人事的小筱被宴会上的一名男子(三被告中的一人)开车送回家,但车子在距其家不太远的地方拐进了一家临街的宾馆。进入房间后,该男子用电话叫来另外两名男子(另两位被告,系其战友)。三人遂对小筱进行了轮奸。
案件发生后,由于三名犯罪嫌疑人中有两人系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其中周某是某局司机,蒋某是某乡镇工作人员后被借调到某局。案件发生后,在旌德县城一下子炸开了锅。不少网民纷纷在当地的论坛上留言,一时间众说纷纭,该案被炒得扑朔迷离。办案机关顶着压力,经过半年多的侦查,终于查明事实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