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电 台湾检方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告发李登辉外洗钱疑案,日前接洽台“法务部”声请办理向新加坡请求司法互助,查证相关资金海外汇流的情形,李登辉目前暂列“特查”案洗钱罪被告,特侦组不排除时机成熟后传讯李登辉。
陈水扁因扁家弊案被调查期间,曾持洗钱资料告发李登辉也涉及美金5000万元 (合新台币10余亿元)的洗钱案,请求一并侦办,特侦组已将李登辉5名随扈陈国胜、李忠仁、郑光麟、廖松青、李志中声请入出境管制,后续将调查李登辉是否如扁一样海外洗钱。
特侦组主任陈宏达7月1日中午指出,特侦组确有侦查此案,且有进度,已请熟悉案情的检察官负责搜证,但侦办“国安”秘帐案5月31日传讯李登辉时,并没有就此对李侦讯,如有进一步明确证据,将再行决定后续侦查作为。
据悉,陈水扁2008年9月5日前往台北地检署就前“调查局长”叶盛茂隐匿公文案作证时,当庭向当时仍在台北地检署侦查组办案的主任检察官郭永发告发李登辉,台检方特侦组签分“特查案”侦办,李登辉列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