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大栋,1901年生于旌德县。1922年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1924年在江西萍乡安源路矿任教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刘少奇领导下工作。1925年在家乡建立党支部,担任支部负责人,同时建立农民自卫军和农民协会。后调往湖北任团区委秘书、团省委秘书。1927年冬回旌德县从事革命活动。后被捕判死刑,12月越狱逃往上海与党组织取得联系。1931年他再次被捕,3年后被释放。1957年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