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在卫岗经营五金的史奶奶拨打本报新闻热线求助,一家装饰公司找自己小店赊账购买玻璃胶,现在对方以玻璃胶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史奶奶告诉记者,自己和老伴开的是五金经营的小店。去年6月份左右,小店附近有家装饰公司,赊账拿玻璃胶,考虑到对方在小店附近,史奶奶一直赊账给对方一个姓陈的负责人,先后在小店拿了2000多元的玻璃胶。“近期准备将小店转让给别人,正在清理账目欲向陈姓男子讨要货款,可对方以玻璃胶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随后,记者帮其咨询了安徽徽天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支招,史奶奶可向赊账者所在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