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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群众公议机关扩容至4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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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群众公议机关扩容至46家
今年10月上旬转入常态运行
慎先德 杨璨
 

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老百姓也能“说三道四”,甚至能改变行政执法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去年4月,当合肥在全国率先启动了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制”时,选择了4家执法单位试点,记者近日从合肥市纪检监察局获悉,该市参与行政处罚群众公议的机关已经正式铺开,扩容至46家。

参与群众公议机关扩容至46个

合肥纪委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之前选择环保、卫生、城管、建委四个单位作为试点,是因为这些单位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比较多,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验,现在时机成熟,已经完全有条件将群众公议扩大到全市范围。

记者获悉,除了原先的四个单位,还有42个单位也进入了合肥市行政处罚群众公议机关的名单,其中包括了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市公安局、工商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药监局)、公积金中心、残联等。

今年10月推动公议运行

群众公议,涉及到的单位众多,合肥要求推开过程全部要按“时间表”行事。今年7月30日前,合肥市将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选聘群众公议员的工作也会在这个阶段完成。8月,实施主体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裁量目录》和相关配套制度。10月上旬,该市监察局将会同市法制办组织对实施主体群众公议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推动群众公议工作转入常态运行。

根据要求,除涉及商业秘密、国家机密及他人隐私的案件外,以后原则上其他所有案件都必须进行公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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