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个税的调整方案第二次提交全国人大审议。与前一个方案相比,3000元的起征点“原地踏步”,唯一调整的是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的这部分税率由5%调整至3%。
二审方案和一审方案相比,会影响老百姓多少?记者算账后得知,扣除三险一金后收入在4500元以下者,该交的税比一审稿少了0~30元不等;45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较前一个方案减少30元。
3000元起征点“原地踏步”
昨日,从全国人大传出的消息,二次审议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起征点还是停留在3000元,与一审稿相比没有调整,也没有随着人们的呼声而抬高。
2008年3月1日,个税起征点从1600元/月上调到2000元/月,而据记者了解,起征点在三年多的时间内只调整过一次,CPI高位运行,工资收入也高了,起征点是否应该拔高一点呢?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一审稿)中,将工资薪金个税免征额(起征点)上调至3000元人民币,超额累进税率减为7级,拟取消现行超额累进税率中15%和40%两档税率。
而在二次审议的修正案草案中,起征点还是3000元,但在税率上将第一级月纳税所得额1500元的税率由5%调整至3%。
月薪2000~3000元处于“敏感地带”
如果按照二审草案对个税进行调整,谁将受益最多?
“工资2800元,缴税55元,但如果起征点调高到3000元,我每个月就不纳税了。”昨天,白领夏姗听到个税起征点上调的消息,庆幸自己将被列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而这免去的55元,是自己一个星期的午餐。
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现行的个税缴纳方案,月收入4500元,应该缴纳的税款是(4500-2000)×15%-125=250元。
而在一审草案中,他应缴纳的税款是(4500-3000)×5%-0=75元。
按照二审草案的规定,第一级月纳税所得额1500元的税率由5%调整至3%,那么他应该缴税(4500-3000)×3%-0=45元。
这也就是说,与现行税额和一审草案税额相比,二审草案税额分别少缴205元和30元。
减负调的不应只是起征点
“起征点高低只是规定多少钱以内不纳税,还应关注到税负的结构应该如何调整,比如税率。”省城一家大型外资企业财务工作人员昨日向记者透露,调整的核心是让百姓减税,起征点只是其中一种方式,还应兼顾其他的手段。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郝如玉认为,单纯提高免征额对所有人都会带来减税,但对缩小贫富差距具有反向调节作用。因此,上调免征额的改革数额宜低不宜高,应该与级距和税率的改革共同进行。
当然,新的方案也还只是草案,最终是否还会修改,还是有变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