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省属院校录取 按1:1比例投档
本科志愿最多可填报四所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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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省属院校录取 按1:1比例投档
正式投档前两天进行预投档,高校最多可降20分录取
记者 桑红青
 

星报讯 记者日前从省考试院获悉,我省今年录取政策规定,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要达到C级才能上二本,达线考生没有被录取可填报“征集志愿”,通过征集仍没有被录取还有望通过降分录取,普通类高校录取最大可降20分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达不到C级不能上二本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应届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每科目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每个方面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方可被普通文理科本科第二批次以上院校录取;2009届及以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参考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或原高中毕业会考成绩,纳入考生电子档案;社会考生仍参照原有录取办法,鼓励社会考生参加学业水平测试。艺术、体育类及特殊类型招生的应届考生必须参加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但录取时可以不设置等级要求。在同等条件下,在已投档的考生中,高等学校可以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层次高的考生。

省属院校按1:1的比例投档

我省文史、理工类投档程序及办法也已经明确。(1)确定投档比例:部属及其他地方所属在皖招生的一本、二本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1:1.05的比例确定,三本、高职(专科)院校按不超过1:1.1的比例确定;省属院校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

(2)预投档:每轮次正式投档前两天,省考试院按既定投档比例进行预投档。并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考试院反馈意见,调整投档比例和计划,形成招生院校的投档线(投档考生名次)。

(3)平行志愿投档: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首先对考生按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再逐个对考生志愿从A院校到D(F)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顺序: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同一学校并列名次全部投档。

(4)征集志愿投档:“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院校追加计划面向未被录取的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投档办法与平行志愿相同。

(5)降分投档:①一般性降分:“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对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降分进行投档。最大降分幅度为20分。②政策性降分: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在批次线上完不成计划,可在规定降分范围内降分投档。③定向就业招生,在批次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对考生平行志愿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不含专业服从)。政策性降分投档比例均按1:1执行。

(6)特殊类型招生投档:①民族院校按其招收少数民族和汉族考生类别,招生计划单列,分设2个院校代码,分别进行投档。②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招生,由招生院校提前报送拟录名单,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定向生按考生志愿,分别于相应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后单独投档录取。自主选拔录取在提前批最后一天单独投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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