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吃完饭结账的时候,饭店的人说想要打折就不给发票。”昨天,省城王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自己在合肥宿松路上一家饭店就餐,结账的时候饭店以打折为由拒给王女士开发票。合肥市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收取发票是顾客的权利。对于饭店拒开发票的行为,王女士可进行投诉。
昨天晚上,省城王女士与友人一起前往位于宿松路上的大众酸菜鱼饭店就餐。“在点单的时候,我就发现菜单上各个菜品的价格几乎都有两个。”据王女士介绍,较便宜的价格被标注为优惠价。等到结账时,服务员告诉王女士如果想要优惠价就不给发票了。王女士仔细看了下,按原价她消费了76元,打折优惠价是60元。当王女士质疑饭店的做法时,饭店老板表示:“想要打折就不能拿发票,否则就按原价收费。”
“饭店的做法肯定是不对的,收取发票是顾客的权利。”合肥市地税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在消费后有权索取发票。该工作人员建议王女士可以拨打税务服务热线12366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