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机顶盒的赔偿金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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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机顶盒的赔偿金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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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竹标
 

“我第一天办理的有线电视报停业务,在第二天准备去重新开通时,却被告知,机顶盒的赔偿金却不给退?”6月21日,市民刘先生来电反映,这扑朔迷离的用户停复机,让他似乎掉进了“迷魂阵”。

机顶盒赔偿金不给退?

据刘先生介绍,6月19日,他去合肥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有线”)办理有线电视报停业务。办理停机时,他咨询得知,使用机顶盒必须满3年,用户可直接到营业厅办理停复机。“我们办理的有线电视今年11月份才到期,”刘先生说,他就交了7~11月份的机顶盒赔偿金,共计69元。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在第二天又去了合肥有线,想把前一天的报停有线重新开通。“营业员却说,重新开通要交10元的手续费,另外赔偿金也不能退。”刘先生很纳闷,当时营业员只说他家的有线可以用到月底,并没有告知后面有这一条款,“协议上密密麻麻的条款很多,哪有时间仔细看,并且这前后还不到两天的时间,应该是在预停机期间,机顶盒的赔偿金怎么就不给退呢?”

业务范畴不同就不能退款

刘先生所说的机顶盒赔偿金,协议中有条款规定“在三年内办理报停手续时,须以机顶盒的成本价格三年摊销计算后的净值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整转期间机顶盒售价/36×(36-已使用月数)}”。咨询96533得知,刘先生提前5个月办理报停业务,按每月13.8元计算,要交纳69元的赔偿金。

合肥有线客户接待室的常先生解释说,办理有线报停和复机,属于两种不同的业务范畴,也需要办理两个不同的手续,“客户是自愿报停的,现在又想开通,机顶盒赔偿金是不给退的,其损失应该由用户自己承担。”

市消协:用户应有知情权

“69元确实不多,但现在才发现这协议签得糊涂,里面有很多条款让人难以接受。”刘先生说,这让他似乎掉进了“迷魂阵”。

合肥市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机顶盒赔偿金不给退,其合不合理要看双方合同解除时的关系,“但以什么理由来收取赔偿金,用户都应有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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